22岁女孩连续熬夜加班猝死,能否认定工伤?
近日,杭州一22岁女孩连续四五天熬夜加班猝死的事情引起网友关注。
据报道,女孩身世十分可怜。
(相关资料图)
2015年,女孩哥哥因车祸去世。家境贫寒的父母靠贷款才供女儿读完大学。
女孩毕业后入职了杭州一家互联网公司,从事网络运营工作。懂事的她工作很努力,希望早点赚钱减轻家中负担。
但谁能想到,努力工作会让她失去生命。
当真是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只找苦命人。
那么,女孩猝死能不能认定工伤呢?
据悉,女孩是熬夜工作四五天后,出现感冒、胸闷不适的症状,在父亲和公司的要求下回家休息,之后突发疾病,在ICU抢救数天无效后死亡的。
这种情形将无法被认定工伤。
首先,女孩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出的事故。其次,即便女孩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其经过数天救治后才死亡,所以也不属于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情形。
那么,是不是说公司就一点责任都不用承担了呢?
并不是的。
认定工伤不成,女孩亲属还可以人身损害侵权为由,起诉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也就是说,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一般为8到9个小时,最长不应超过11小时,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性规定。
如果公司安排或变相安排女孩加班,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长限制的话,就属于违法用工。
女孩亲属可以申请对女孩的死因做医学鉴定,若连续的熬夜工作构成女孩猝死诱因的话,那么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与女孩猝死之间便存在因果关系,公司存在过错,依法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悲剧既警示用人单位应当重视员工身体健康,保障员工休息时间;也提醒劳动者加班工作,努力赚钱固然可敬,但也不能以牺牲健康作为代价。实在干不动,就别硬撑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身体健康一定要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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