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在璧山城区外就读,且符合转入璧山城区中小学(含指定学校)条件的正常学籍的在校生。
安置办法:
1、户籍在璧山城区,且父母在城区购房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转学,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2、户籍不在璧山城区,其父母在城区购房入住的适龄儿童,以及璧山区内的城市建设征地拆迁户子女或配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转学,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璧工作的外籍专家子女子女申请转学,由区教委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4、父母在璧山城区内务工经商,无自购房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转学,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材料准备:
小学: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房产有效证件、学生学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初中: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房产有效证件、学生学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明。
注:现役军人、璧山区内征地拆迁户等人群子女申请转学还需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申请流程:
一、通过“众享城市生活”APP提交转学申请
1.搜索并安装APP: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众享生活网”,依次点击公众号右下方的“缴费APP”“APP下载”,然后安装APP“众享城市生活”。
2.通过APP在线提交转学申请:7月1日~7月15日,打开“众享城市生活”APP,点击进入“璧山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转学信息采集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转学信息。信息填报完毕后请确认提交,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记住将要提交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二、到APP上确定的教育管理中心现场提交转学材料
已在“众享城市生活” APP上申报了转学信息的学生监护人,一定要在7月10日~7月15日内,携带转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APP上确定的申报复核地点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未经现场复核、确认的申报信息,不予安置。
经核实申报信息无误的学生,由区教委统筹安置接收学校就读。接收学校于8月28日至29日电话通知学生监护人安置结果。学生于8月30日至31日到安置学校报到入学。
关键词:
重庆璧山
中小学
转学流程
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