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东台市警方对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驾驶证被吊销竟然驾驶小轿车上路行驶的丁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家住东台市富安镇的丁某今年5月份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驾驶证被公安机关吊销。11月14日,丁某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竟然无证驾驶车牌号为苏JA895*的小轿车上路行驶。上午10时许,当小轿车行驶至东台市富安市际卡口时,民警在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丁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吊销。丁某心怀侥幸,竟然无证驾驶小轿车上路行驶,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东台市警方依法对无证驾车人丁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钱力 陈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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